其實很久以前就想寫關於「為什麼我喜歡 Mac」,但寫著寫著發現很難整合,反而愈寫愈亂,倒不如一小篇一小篇的寫下它不同方向的優點
Mac 之所以讓我愈用愈喜歡,有個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它讓我有種「電腦操之在我」的體驗
在過去 Windows 時代,我們可能很習慣 Windows 式的捲動方式,它是以「行」為單位捲動的,而 Mac 是像現在各位的觸控手機那樣,你滑多少它就捲動多少,你滑愈快它就捲愈快,它的加速方式相當自然,手壓住觸控板時還會跟著緊急煞住,這種操之在我的感覺相當
平滑式捲動:不論行數,滑多少捲多少
以行捲動:視行數決定捲動距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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